2022汾酒全球经销商大会现场
汾酒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清茂,总经理谭忠豹,公司领导李振寰、韩向宇、杨建峰、张春生、李俊、李成刚出席大会。公司助理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汾酒经销商代表、媒体代表参加大会。
袁清茂指出,即将过去的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公司上下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这一年,全体汾酒人准确把握汾酒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形势任务,坚定保持战略定力,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增长、经营管理持续走深走实,保持了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向社会各界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袁清茂发表《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开创汾酒特色企业现代化新模式》讲话袁清茂表示,要坚定信心,拥抱市场。他指出,汾酒集团将大力推动管理思维现代化、经营方式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走好汾酒特色企业现代化新征程。
一是打造现代化管理体系。汾酒将以战略为导向,以提高效率效益、规范运作和控制风险为原则,开展流程梳理、优化与再造,推动机制与流程相互匹配、集成高效,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打造现代化品质体系。汾酒将继续坚持“酿好酒、储老酒、售美酒”的长期主义品质路线,坚持守正创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加强“汾酒第一车间”的建设,加速推进“汾酒2030技改项目”。实现汾酒“质”与“量”双齐升。
三是打造现代化营销体系。汾酒将重点完善“一体两翼、协同发展”营销管理体系,做到品牌传播资源协同、渠道终端动作协同、营销团队管理协同。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场结构,进一步加强数智化营销,进一步优化体验方式,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跟进帮助客户解决经营难题。
四是打造现代化文化体系。一方面,汾酒要在推进企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加快实现对汾酒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汾酒文化挖掘和弘扬力度,坚持“中国酒魂、活态为魂”的文化发展定位;要紧扣“全国化、国际化”方向,着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传播汾酒文化;要以5A级景区创建为契机,以更高标准做大做强汾酒文旅品牌,实现更高层次的产业协同。
五是打造现代化创新体系。汾酒将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竞争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协同创新,深化用户思维,加大基础研究,全面塑造汾酒发展新优势。
六是打造现代化人才体系。人才始终是汾酒发展的第一资源。汾酒将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与人才赋能相结合。同时持续建强人才队伍,增强人才创新活力,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袁清茂强调,要同心同德,携手共进,再创汾酒新业绩新辉煌。他指出,汾酒复兴是所有汾酒人和经销商的共同事业。市场营销是提升品牌价值的有力保障,是提高产品销售、保护公司与经销商利益的关键。
汾酒集团总经理谭忠豹在大会上致辞谭忠豹为大会致辞。他从“登高望远、气象万千;脚踏实地、排除万难;乘风破浪、远征万里。”三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并表示:2022年,汾酒集团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拓展成果丰硕,内部管理持续优化,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在未来,依托全面深化的改革优势,清香龙头的品类优势,三大品牌的产品线优势,全国布局、全球拓展的市场优势,汾酒将牢牢掌握战略主动,奋力实现“又好又快地扎根中国酒业第一方阵”战略复兴总目标。
谭忠豹表示,唯有信心满满才能干劲十足,唯有奋勇争先才能捷报频传。2023年,汾酒将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坚持创新发展,引领效能之变。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全面质量管理为牵引,数智化建设为支撑,提升协同效率,增强联动效能。坚持协调发展,激发结构之变。充分发挥汾酒品牌领头雁的作用,加快杏花村品牌的规模型发展,持续优化竹叶青品牌的营销体系。坚持绿色发展,撬动品质之变。把供应链做强、把产业链做优、推行极致酿造、推进匠心工程,推动汾酒品牌、品质再上新台阶。
汾酒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韩向宇现场宣读了《关于对2022年度优秀经销商、专卖店等进行表彰的决定》。在颁奖环节,袁清茂为获得“中国酒魂奖”的企业代表颁奖。主会场与各分会场分别为获得最佳体验奖、金牌运营奖、品牌传播奖等奖项的经销商代表颁奖。
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俊作汾酒营销报告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俊作汾酒营销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汾酒营销改革实践所取得的成果,并对2023年汾酒营销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李俊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围绕“13348”汾酒营销改革纲领,即“围绕一个中心、紧扣三大任务、推进三大行动、完善四个体系、做到八大坚持”,积极应对,奋勇前进,全方位推动汾酒营销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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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