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经历过纷飞战火的列夫·托尔斯泰写下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时移世易,人类对于幸福的向往仍是相似的,各国通向幸福的道路却各具特色。
作为14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中国何以在短短几十年间摆脱绝对贫困,实现人权事业不断进步?五集大型电视政论片《新时代中国人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的“幸福密码”。
通过保障所有人的人权,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优先保障生存权、发展权等,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不断进步的背后,积淀着中华文明深处对人的关怀,回望5000多年文明史可知,人权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
2006年,首届“中国人权展”在北京举办。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先秦时期,道家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儒家言“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墨家倡“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东汉佛教传入,逐渐演化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思想。及至唐宋,朱熹进一步提出“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张载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更成为千年来中国无数有识之士的毕生追求。明末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发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呼吁,这一堪称中国版“人权宣言”的文献,较卢梭《民约论》更早百年;1948年,在中国代表张彭春的建议下,《世界人权宣言》融入良心、仁爱、忠恕、包容等中华传统思想,这部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国际性权利法案由此成为凝结东西方文明智慧的经典。
近一百年前,胡适在《我们走那条路?》中提出,中国“要铲除打倒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此后,如何战胜这“五大仇敌”成为贯穿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道难题,同时也是检验中国人权发展的参考系。
如《新时代中国人权》片中所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共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促使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在此过程中,中共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总结中国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的同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形成了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中国特色,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
资料图:广西少数民族联欢。俞靖 摄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类发展指数(HDI)从1990年的0.501跃升至2018年的0.758,增长逾50%,标志着中国成为自1990年UNDP在全球首次测算HDI以来,唯一从“低人类发展水平”跃升到“高人类发展水平”的国家。
另一个生动案例是,新中国成立前,生活在云南深山的独龙族还过着结绳记事、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生活,每逢大雪封山便成为与世隔绝的孤岛。随着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6.68公里的特长隧道穿越高黎贡山,使天堑变通途,独龙族宣告整族脱贫。在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中,“一跃千年”的奇迹已从想象照进现实。
回看胡适当年的困惑,不难发现,今日之中国已找到那条正确的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将继续发展,也将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