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受阻 元宇宙发展步入低潮
1992年,尼尔·斯蒂芬森所著的科幻小说《雪崩》中,第一次呈现了一个超现实主义的数字空间,这个概念被称为元宇宙。被地理空间所阻隔的人们能够通过各自的虚拟化身相互交往,让数字化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近年来,苹果、Meta、微软、英伟达、百度、腾讯、网易等全球科技企业纷纷布局元宇宙。入局者认为,元宇宙是一场颠覆性的变革,一个可能成为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的聚变因子。而不少旁观者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新概念。
如今,元宇宙的发展陷入了泥潭,在2021年末Facebook更名为Meta后,扎克伯格曾多次表示该公司将“All in元宇宙”,但据公司发布的财报数据显示,该公司专注于包括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社交平台三类元宇宙项目开发的Reality Labs部门,2022年前三季度的总运营亏损额达到了94亿美元,高于2021年的69亿美元。自2019年以来,该部门的总运营亏损已经超过300亿美元。
从国内来看,玩家也在纷纷撤退,字节关停元宇宙社交APP“派对岛”,腾讯数藏平台“幻核”被裁撤,TME数字藏品业务也被叫停。与之相关的虚拟人和数字人则更多地应用为营销手段,NFC数字藏品则在短暂火热了几个月后,因其在合规方面的不成熟而黯然失色。分析公司CCS Insight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VR头显和增强现实设备的出货量将同比下降12%以上,至960万部,预计2023年是增长缓慢的一年。究其原因,眩晕为其一,应用单一、刚需替代性弱的问题则更为突出。
XR是目前发展较快的方向。XR设备主要应用在游戏场景中,能够真正落地在硬件设备中,它既能够使用元宇宙的概念,也能够避免陷入尴尬境地,因而其也被视为“极有可能成为智能手机的接班人”。但XR也已暴露出问题。没有爆款应用,用户将其当作玩具“尝鲜”后就舍弃,也成为XR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显然,XR世界所缺乏的,是“杀手级”的应用。
在工业方面,工业元宇宙成为热词的同时,实质成果仍在探索中。目前国内多个地市推出工业元宇宙发展规划,加快打造工业数字孪生生态,培育一批元宇宙﹢工业互联网场景,有国内企业已经推进智能化软硬件产品在智慧矿山和智慧港口领域的落地。工业元宇宙的发展需要强大的算力、网络等基础技术作为底座,同时,芯片、传感器、光学镜头、VR/AR设备等硬件设备的支撑也至关重要。目前国内在工业元宇宙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处于摸索阶段。
从科技发展路径来看,元宇宙虽描绘了一种“可行的未来”,但距离《雪崩》《头号玩家》中的理想形态还极为遥远。长期研究此领域的专家马修·鲍尔表示,元宇宙的前提是互联互通,即在不同自治系统之间交换数据,这涉及数万亿美元的风险和数十亿美元的建设投资,很多人对互联互通持怀疑态度。因为这需要Meta、微软、苹果、谷歌等公司“不得不”选择自由交换数据和用户,并采用竞争对手的技术或系统,从目前来看,实现难度很大,这可能让元宇宙的发展陷入瓶颈。
在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看来,当前普及元宇宙的方向有三个,金融端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资产产权化;工业端以数字孪生、MR为核心的精细化、高效化生产;消费端以VR为核心的游戏产业。同时,元宇宙医疗健康、文旅也是当前市场中已现雏形的热点。
Meta热潮退去,业界人士又将目光转向另一个巨头。据报道,苹果正在打造一款具有AR功能的头显,最快将于2023年发布。多位分析师和业界人士十分看好苹果此次推出的新产品,有分析师认为,凭借苹果强大的粉丝黏性,该款设备很可能一夜之间改变市场,从Meta手中接过接力棒,扛起VR市场的大旗。苹果会成为挽救元宇宙市场的关键所在吗?时间会给出答案。
运营商发力 元宇宙发展能否迎来转机?
福建移动在厦门集美区打造省内首个“5G﹢AR党史馆”,应用5G、VR/AR、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让党史学习教育更加生动鲜活。
随着全球科技企业纷纷布局元宇宙,我国各大运营商也勇立潮头,在科技前沿探寻着元宇宙的新风口。关于元宇宙应用的预测,入局者始终抱有乐观的态度。无论是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还是商用化和变现能力,元宇宙都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而竞逐元宇宙的赛道,注定是一场持续性的“马拉松”。运营商又将如何依托自身的独特优势,在这场长跑中取得佳绩,是大家一直关注的焦点。
自2021年起,我国三大运营商就陆续入局元宇宙。2021年11月,中国电信5G创新应用合作论坛举办,论坛聚焦新国脉元宇宙战略布局,以元宇宙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者为定位,立足创新应用成果,启动了2022年盘古计划。当月举办的中国移动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上,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分享了元宇宙的MIGU演进路线图,拟以算力网络为依托,以游戏、社交、虚拟偶像等为载体,迅速切入元宇宙赛道。2022年12月21日,在2022年中国联通合作伙伴大会数智生活论坛上,中国联通发布了元宇宙战略,成立了元宇宙创新产业联盟。
“元宇宙时代运营商战略能力地图核心是要为元宇宙构建超级局域云网服务。”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兼职教授葛颀认为,“电信运营商能够和G端政府、B端用户及C端消费者共同打造由数字化生活、数字化运营与数字化治理共同组成的数字化新时代,共同构建元宇宙的新主场。”
在具体实践中,运营商也凭借独特优势,在元宇宙领域加速战略布局,尽显各自本领。和力传播集团策划总监高承远表示,在元宇宙业务方面,三大运营商优势各不相同。电信最大的优势是宽带,移动最大的优势是用户,而联通最大的优势是融合业务和灵活性。
在近日举办的2022天翼数字科技生态大会上,中国电信国脉文化打造的首位虚拟数字主持人——霄逸精彩亮相大会并参与主持。作为中国电信旗下公司,国脉文化担负着中国电信元宇宙发展“主力军”的重任。在元宇宙浪潮之下,国脉文化充分发挥中国电信云网融合优势,打磨产品、拓展市场、发展用户并塑造价值。同时运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核心技术,构筑元宇宙基础设施,丰富应用矩阵,不断开拓渠道、平台、终端、内容、资本五大合作领域,共创元宇宙生态繁荣。
中国移动的元宇宙业务主要由旗下的咪咕公司运营。2021年9月7日,咪咕公司首次开始申请元宇宙数智潮人、元宇宙数字潮人、元宇宙数字艺人等商标。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表示:“中国移动多年在移动社交、移动媒体、短视频领域有所耕耘,以咪咕为抓手,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和优质内容。”当前,中国移动也正加速布局元宇宙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卡位新的产业层级和关键枢纽。
中国联通依托算网构建网络、算力、AI、数据、数字身份、3D、XR七大引擎元宇宙底座,围绕元宇宙应用形态、通信元宇宙、数字文化元宇宙、互联网元宇宙、垂直行业元宇宙等推出一系列产品服务,并提供全行业全场景覆盖的标准化产品与制定化服务。《中国联通元宇宙科技创新及产业应用白皮书》中指出,运营商拥有连接、传输、算力、市场、生态等领先优势,将成为元宇宙探索的中坚力量。
在元宇宙的赛道上,算力正成为未来元宇宙之争的重要力量,“技术底座”也成为运营商关注的关键词。基于在信息通信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资源布局,运营商在5G、大数据、算力网络、AI、云计算及边缘计算等方面的优势更为明显,在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拥有更多可持续拓展的空间。从长线来说,时间、资金、能力、实力、技术、人才等条件也是运营商所特有的要素,为其竞逐赛道注入了持续的动能。
运营商入局后,究竟能否为这场元宇宙“马拉松”带来新的机遇,还有待时间去验证。但运营商对于元宇宙的探索已逐渐深入社交、游戏、电影、音乐、虚拟人等多个领域。期待在不远的未来,我们能够看到更多超乎想象的元宇宙创新应用成果。
产业亟待突破元宇宙将去向何处?
与众多所谓的风口不同,元宇宙概念爆发至今,尽管吸引了各个领域的玩家接连入局,但实质成果却寥寥无几。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元宇宙概念背后极大的不确定性,毕竟其仅仅是脱胎于科幻小说,凝结着大众想象的产物,同过去有实体支撑或立足于商业逻辑的风口完全不同。
Meta方面曾透露,预计Reality Labs 2023年的运营亏损同比大幅增长。元宇宙投资预计需要10年时间才能取得成果。电信业分析师付亮认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Meta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如果转换到元宇宙赛道后,没有形成足够大的用户规模作为支撑,在资本市场看来,这可能是一项负资产。”
“在考虑任何新技术的发展时,应分三步思考。第一步是新技术何时可用;第二步是使用该技术的一代人何时长大;第三步则是使用该技术的一代人何时成为企业家。”元宇宙领域专家马修·鲍尔表示,“乐观地看,元宇宙的爆发可能在未来3~4年内发生。因为伴随着iPad、Roblox等3D社交网络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将开始创建伟大的新公司。而今时今日的元宇宙产品和平台还是由不属于元宇宙时代的人所创建的。”
中国或许会成为元宇宙发展的热土。马修·鲍尔认为,中国发展元宇宙的核心优势在于5G、AI、机器语言以及半导体、CPU、GPU制造专业知识和生产能力。更重要的是,中国在互联互通上有根本性优势。据《2022年全球元宇宙投融资报告》,2022年全球元宇宙产业共发生704笔融资,总金额达868.67亿元,其中元宇宙行业应用、底层技术和游戏占主要方面。中国(包括港澳台)完成融资125起,融资总额为127.82亿元,并且诞生了4只行业“独角兽”。
如今,我国不断为元宇宙发展提供支持,2022年政策端的引导和扶持给国内元宇宙发展注入了新动力。2022年1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该计划提出,到2026年,我国虚拟现实产业总体规模(含相关硬件、软件、应用等)超过3500亿元,虚拟现实终端销量超过2500万台,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10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虚拟现实生态发展的集聚区,建成10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与此同时,上海、浙江、河南等诸多省市接连出台元宇宙产业发展规划,表示将在教育、医疗、文娱等多行业推出标杆产品,打造创新示范场景,建立元宇宙产业园等。
方正证券互联网传媒首席分析师杨晓峰表示,这体现了政策面对虚拟现实技术重要性的充分肯定,有利于行业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行业有望在政策加持下迎来增长拐点。
华泰证券研报表示,早期的硬件设备受制于应用场景和内容单一化、用户对硬件设备的体验不完善等缺陷,初代VR/AR并未实现大规模增长。随着元宇宙应用场景的清晰化,未来VR/AR/脑机接口的发展方向逐渐明确,游戏、电商、协同办公、社交、健身、医疗、视频和模拟训练(教育)等元宇宙应用场景正逐渐清晰。
业内专家认为,B端市场可能是元宇宙硬件发展的下一突破口,近年来元宇宙中的数字孪生在工业、农业等基础建设和民生行业的应用加速落地,以低碳节能的手段实现效能提升。例如,部分农业企业通过传感器收集土壤、作物状况以及天气情况,进而以数字孪生技术为种植者提供数字分析和规划工具。
“随着现在很多企业积极地投身于元宇宙,元宇宙正在度过一个期望膨胀的顶峰阶段。现在有一些做元宇宙的企业已经开始裁员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元宇宙为我们带来的巨大的前景,这个‘智能时空’打通了物理世界、数字世界、人脑世界,让整个人类世界看到一个新的边界,这个边界就像我们现在理解的现实中的宇宙一样,没有边界。”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所长金键表示。
元宇宙的发展离不开应用场景,目前,游戏、社交和工业成为三大重点领域。金键认为,不同于游戏对虚拟体验的延续和社交方式的不断探索,工业场景对元宇宙的期待相对明确且固定,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的元宇宙工业应用将最先产生实际价值。(刘彤刘亚廷 杨子怡)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