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70年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是怎样“炼”成的?******
2017年,我曾在由海外华媒人参与的“我与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征文活动后结集出版的《家园》一书的序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回家的路途是最美的诗行。
我们定期聚首:南京、长沙、武汉、成都、上海、重庆、青岛、贵阳、福州……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每两年如期而至。
论坛是我们华媒人自己的精神家园,是奔波再远也要赶赴的盛会,是忙碌纷扰中不曾忘记的约定,是新朋故友欢笑畅叙的节日,是故乡的一声召唤和心中的一份企盼。”
“家园”,是多年来海外华媒人对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昵称”,也是我多年来同华媒人交往相处而触摸到的他们的共同心声。
由中新社发起举办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先后在南京(2001)、 长沙(2003)、武汉(2005)、成都(2007)、上海(2009)、重庆(2011)、青岛(2013)、贵阳(2015)、福州(2017)、石家庄(2019)连续成功举办十届。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看望出席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代表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已历十届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为中新社进一步创新与海外华媒交流与合作机制,广泛联系全球华文媒体,致力于建设世界华文传媒资讯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也获得世界范围内华文媒体同行广泛和高度的认可,形成了较高的品牌效应,并被列入国家级对外传播交流的重要平台。
本人作为从第一届到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会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亲历者,见证了论坛从播种、发芽、浇水、施肥、培土、开花、结果的整个成长过程。
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记录“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发展历程中的几个片断。
“长长久久”“六六顺”
2000年秋季,加拿大的一位华文媒体朋友邀请我和同事参加10月份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世界华文大众传播媒体协会第二届年会。
这个由在加拿大攻读新闻学博士的一位中国留学生筹备张罗的“协会”是由美加地区的几十家华文媒体组成的一个松散性协会,有美加地区的30多位华媒人和几位华文作家一起聚会交流,年会正式会议仅半天时间。
是次会议结束前当大家谈论下届年会在何地举行的话题时,我贸然建议并希望下届会议是否可以考虑在中国召开。
回国后,我们写了一份调研报告,向当时主持中新社日常工作的郭招金总编辑汇报。经过中新社社委会研究,我社决定另起炉灶,自己主办一次华文媒体的国际会议。
中新社社委会经过反复研究后形成共识:若要办会就办一个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并颇具规格和档次的国际会议;社委会决定由我具体负责筹划此事,社里举全社之力支持。
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我社决定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 2001年9月16—18日在南京召开。
值得一提的是,论坛会期“9·16—9·18”也是一组非常吉利的数字,寓意“长长久久”“六六顺”“八八发”。
“9·16”遭遇“9·11”
2001年9月10日,我和总社一行工作人员提前到达南京,驻进南京中山陵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作会议筹备接待工作的“最后冲刺”。
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们满怀信心盼着论坛举办的日子快点到来时,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9月11日深夜11点多,当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后,我已经躺上床。突然接到郭招金总编辑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小夏啊,出大事了!”
我一阵惊讶:“什么事呀?”郭招金总编辑说:“美国刚刚发生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你考虑一下,我们这个会还能不能开?要不要临时取消,延期……”
这晴天霹雳无疑如一记闷棍重重地打在我头上,当时头“嗡”的一下被炸蒙,几乎失去知觉,全身瘫软,气力全无,一想到经过近一年辛苦筹备的会有可能会流产,便如万箭穿心。
20多年前,网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当晚我随即打开房间电视,看到凤凰卫视滚动播报美国世贸中心遭恐怖袭击的画面时,心情沉重。
深夜12点多,我又拿起电话对郭招金总编辑说,海外代表的机票都已订好,还有部分代表已提前到达中国,准备15号就到南京报到;南京方面的会务准备也进入倒计时阶段……郭招金总编辑劝我早点休息:“晚上你再考虑一下,我们明天早上再作决定。”
那一夜我思绪万千,翻来覆去,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我把自己的想法再次告诉了郭招金总编辑,强烈而又坚定地表示,“9·11”事件对大会的如期召开虽然有较大影响,但影响也是有限和可控的,建议会议照常开,能来多少代表是多少,开弓没有回头箭。
9月12日上午社里经过反复研究、评估,最终决定会议还是如期举行,顿时我凝重的心情轻松了好多。
▲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2001年9月16日在南京召开由于首届华文传媒论坛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受邀的海外代表非常珍视参加论坛的机会。遗憾的是受美国“9·11”恐袭事件影响,许多航班停飞或缓飞,美国约有二十多名代表受此影响未能参会。
但大多数代表并未受此影响,一些代表在“9·11”之前就离开美国回大陆探亲访友,更有一些代表历经艰辛,经过多次转机才来到中国。
“9·11”恐怖袭击至今已20多年了,但至今我还仍然记得有几位美洲地区的华媒代表为参加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而不辞辛劳,跨越千山万水、奔波五洲四海,绕了大半个地球,怀着执着、虔诚之心来参加论坛的感人情景……
美国《世界日报》(旧金山版)时任总编辑陈裕如先生在“9·11”后的旧金山时间9月16日,搭乘旧金山恢复航班后的第一班飞机于北京时间9月17日赶到台北,在台北又遇台风滞留一天,18日才转乘飞机于当日下午15点赶到南京。
为满足陈裕如先生与论坛“见上一面”的心情,我们工作人员派车从南京禄口机场直接将他接到大会会场,而此时论坛已进行到闭幕式环节。
当长途跋涉坐了20多个小时飞机,拖着行李箱,风尘仆仆满头大汗一脸疲惫而又面带微笑的陈裕如先生出现在论坛闭幕式会场时,全体代表顿时起立,为他鼓掌致敬并流下感动的眼泪。
另一件令人记忆犹新的事是:因受“9·11”美国部分航班停飞、延飞的影响,巴拿马《侨声日报》社时任社长古文源先生为了按时赶到南京参会,避道美国而绕道欧洲换了五趟飞机,用了四天的时间辗转经过四个国家和地区,绕了半个地球才到达南京参会。
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
2001年9月16-18日,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如期在南京举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人与会。
海外主要华文媒体的代表基本到齐,且与会者都是华文媒体的董事长、总裁、社长、总编辑。
在论坛开幕式当天,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会见与会代表,合影留念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开得热烈成功,海外参会代表非常兴奋。在论坛闭幕式上,时任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兼中国新闻社社长刘泽彭郑重宣布,两年后中新社将举办第二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时,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首届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与会者的高度认可。香港《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说:“中新社办这样一个论坛,邀集世界华文媒体,可说是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在这个大会上彼此交流理念、分享快乐和辛劳。”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
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已成为在世界华文传媒领域享有很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精品和品牌工程。
为保持论坛的品牌形象,我社不断完善和改进论坛的内容和形式,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打磨、服务为上、创新引领的理念,使论坛朝着权威、高端、专业、精品方向发展,力争做到可被模仿,但无法超越的境地。
首届论坛在南京举办时,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名代表参会。
其后参加每届论坛的代表和国家地区的数目快速增加,到第九和第十届论坛时,已有来自64个国家和地区的430多家媒体的460位代表参会,体现出论坛广泛的参与性、活跃度,以及规模大、参会范围广、人数多、传媒类别齐全的特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夏春平与老朋友印尼《国际日报》董事长熊德龙先生相会历届论坛设置的主题都聚焦中国发展,服务国家国际传播总体大局。从第一届到第十届论坛的主题分别是:
“面对新世纪的华文媒体”(2001)
“沟通·合作·发展”(2003)
“全球中国热中的海外华文媒体”(2005)
“华文媒体与和谐世界”(2007)
“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海外华文媒体”(2009)
“国际话语体系中的华文媒体”(2011)
“中国梦——世界变局与华文媒体的新使命”(2013)
“海外华文媒体200年——薪火传承与时代担当”(2015)
“一带一路与华文媒体新发展”(2017)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华文媒体的中国故事”(2019)
充分体现出论坛“与时俱进”的时代发展轨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开幕式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不仅仅是一个庄重严肃“高大上”的会议,也是一个充满温馨和情感的家园。
在论坛的长期打造过程中,我社时时牢记在将论坛打造成一个知名的国际交流平台的同时,也用心赋予它更多人文情怀元素,让论坛成为海外华媒人的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希望华文媒体在世界舆论场的百花园中鲜艳怒放,永不凋谢。
长期以来,遍布五大洲的华文媒体同仁数十年如一日耕耘在华文媒体这块土地上,上下求索,对中外文化交流和商贸往来贡献良多,居功甚伟。
为铭记那些长期在海外为华文媒体的耕耘而默默奉献的老一辈华媒人,我们在几届论坛上设计了“嘉奖”致敬环节。
在第六届论坛上,大会首次设立“资深华媒人荣誉奖”,并专门举办颁奖晚会。
会上我社向长期从事华文媒体事业,从业超过 40年的 9 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奖状,对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倾情奉献华媒事业表示致敬,并希望借此激励华文媒体新生力量秉承传统,继往开来,推动海外华文媒体事业薪火相传,代代相承。
在颁奖晚会上首获殊荣的华文媒体代表分别作了感人至深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深切共鸣。泰国《世界日报》社长黄根和说:“今天的获奖使我对媒体工作更有责任感,也让我更热爱这份工作。我愿以‘一日媒体人,一世媒体人’的意志,继续在泰国为推动中华文化的发展,以及为民族融合作贡献。”
▲“资深华媒人荣誉奖”颁奖仪式有这样一群人:从 2001 年到 2019 年无论他们有多忙,无论他们此前身处何方,总不负这场“回家”的约定。
在2019 年举办的第十届传媒论坛闭幕仪式上,我们特地设计了一个特别环节,为近20年来连续10届参加论坛的12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老十届”特别致敬奖。
“老十届”特别致敬奖在华媒代表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中新社同论坛及海外华媒之间的黏性。
日本《中文导报》社长杨文凯表示:“作为华媒的一员,我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参与历届论坛,我有幸参加了十届论坛,能成为华文传媒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与有荣焉。”
已八十多岁的美国《华府新闻报》主编徐崇民先生用“十全十美”来总结自己参与历届论坛的感受:“从第一届论坛到第十届论坛,每届论坛的主题均契合中国当下的发展和全体华文媒体的发展趋势,为海外华文媒体打开了一扇近距离了解中国的观察之门。”
▲夏春平在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的工作照作者:夏春平(中新社原副社长、副总编辑)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