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在京主持召开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调度会议。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关于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涉疫药品案件查办、涉疫药品生产经营督导检查等工作进展汇报。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用药监管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对下一阶段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指出,涉疫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刻认识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对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检验、监测、稽查执法等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全国涉疫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要再接再厉,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按照2023年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涉疫重点药品,加大对委托生产、新开办车间、新批准扩大产能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销售涉疫药品的监测处置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在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中,完善驻厂派驻检查和巡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深入沟通交流,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涉疫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继续围绕“临床急需”,依法加快相关药品的应急审评审批,提高药品可及性。
新冠病毒感染强调综合治疗******
近期,一些治疗新冠的抗病毒药物受到高度关注。与病毒“交战”,真有所谓的“特效药”吗?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突然成为“抢手货”,价格也随之猛涨,公众有必要储备吗?国家卫生健康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就此进行了解读。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的治疗仍然强调综合治疗,包括对症支持治疗、早期抗病毒治疗、早期氧疗、免疫治疗、抗凝治疗等,对于重要的脏器衰竭,如呼吸衰竭等,还要有呼吸支持治疗以及脏器功能的支持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介绍,抗病毒治疗是综合治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十版诊疗方案中抗病毒治疗包括口服的小分子抗病毒药物。
“但病毒感染应该说没有特效药。有一些针对病毒的,比如能够抑制和干扰病毒复制的药物,可在病程早期使用。”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介绍,有的药物要求5天以内使用,其实最有效的时间是2天以内。病毒刚进入人体、刚开始复制的时候使用药物干扰病毒的复制,能够减轻病毒的载量,进而减少对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再加上自身的抵抗力,就能减少它向重型、危重型发展。
“小分子口服抗病毒药通过直接抑制病毒复制来清除或抑制病毒,减轻临床症状,缩短病程,降低重症风险,最终降低住院和死亡的风险。它的特点是口服,比较方便,在医院、社区、诊所、门诊都可以使用。”王贵强建议,老年人、有基础病的、没有打疫苗的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应优先使用,降低重症风险,一般人群感染后使用价值并不大。
童朝晖提醒:“如果病程超过5天,已经进展为重症甚至危重症的时候,这些抗病毒药是没有效果的。”
抗病毒药物使用不当会出现哪些风险?王贵强说,抗病毒药物都有一定副作用,也有药物之间相互作用。
“像服用他汀类药物时就不能同时使用奈玛特韦这类药物,否则就会出现药物之间相互作用。有些肝肾功能严重损害的病人,有时候要调整剂量,甚至不能使用,所以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来使用这类抗病毒药。”王贵强说。
“有的群众一听‘特效药’,就给老人备点放在家里,老人就直接使用了,如果没有阅读说明书,风险更高。”童朝晖建议,服用药物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或是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近日,静脉用丙种球蛋白也引发不少网友求购。对此,王贵强介绍,静脉用丙种球蛋白能够减少炎症反应,但只建议在治疗重症病人时使用,“基本都是进入ICU的病人才需要使用,而且要在出现炎症因子风暴等特定情况下使用才有效果,不适合在家里使用,也没有预防新冠感染的作用,因此不建议在家里储备”。(记者 崔兴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