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柘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新春闹元宵 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新春走基层)福建柘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新春闹元宵 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中新网宁德2月4日电 (周桂婷 魏慧玲)3日,走进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富溪镇,一排排红灯笼、一张张喜庆的“福”字、一个个新春福文化景观小品,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和“福”文化氛围。
腰鼓秧歌表演。 魏慧玲 摄当天,由柘荣县委宣传部牵头,全县28家主联办单位联合组织的柘荣县2023年“福见柘荣 五福临门”柘荣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新春闹元宵文化惠民活动在富溪镇举办。柘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开锋将筹集的总价值33万元的资金、物资、项目经费的捐赠牌,颁发给富溪镇。
科普宣传服务。 魏慧玲 摄活动现场,柘荣县“小板凳+N”草根宣讲大联盟的宣讲员们用欢快活泼的快板表演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递到基层;来自司法、卫生、科技、消防、农业、金融等部门的专家和志愿者们为群众带来法律援助、医疗义诊、科普宣传、农技咨询等惠农服务活动。
柘荣布袋戏。 周桂婷 摄柘荣县官方表示,为进一步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服务“三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重要作用,“三下乡”服务活动还与传统元宵佳节相结合,以“福见柘荣 五福临门”为主题,举办精彩的文化惠民活动。
舞龙表演。 周桂婷 摄记者看到,舞龙舞狮在技艺高超的舞狮人手中演绎得惟妙惟肖;平安大鼓、川剧变脸、山哈畲歌对唱等民俗表演,让现场不时爆发出热烈的喝彩声;由秧歌腰鼓、鲤鱼灯、汉服等队伍组成的巡游灯会,大家或凝眸观看,或拿出手机拍照留影......
川剧变脸。 周桂婷 摄在富溪村文旅街区,丰富多彩的文化展演让新春的氛围愈加浓厚,古镇里上演的经典越剧、布袋戏、提线木偶,以及元宵必不可少的舞龙舞狮盛会,将活动的氛围推至高潮,处处洋溢着喜庆与欢乐。
柘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开锋将捐赠牌交接给富溪镇。 周桂婷 摄“马上就是元宵节了,在古镇古街闹元宵,确实别有一番风味。”带着家人专程从周边县市前来参加活动的游客陆女士说。
柘荣提线木偶。 周桂婷 摄夜幕降临,富溪古街灯火如昼、人流如潮,精彩的传统文化表演,充满了浓厚的“福”文化和元宵节日氛围,也让群众在民风民俗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汉服秀。 魏慧玲 摄柘荣县官方表示,让“三下乡”常下乡、常在乡、常惠乡,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面向农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升基层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铸魂赋能。(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